银川市各相关酒庄(企业):
为鼓励葡萄酒庄(企业)积极实施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社会化公共服务等项目,促进我市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我中心将于2024年8月23日下午2点30,在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对通过初步筛选的以下项目进行评审:
1.宁夏恒生西夏王酒业有限公司实施的葡萄酒新品研发与推广项目;
2.宁夏嘉之兰葡萄酒庄有限公司实施的酒花与葡萄结合发酵工艺研究项目;
3.宁夏志辉源石葡萄酒庄有限公司实施的多样化茶香葡萄酒的研发项目。
请以上通过初步筛选的酒庄(企业)按照附件中评审细则的要求认真准备汇报材料,汇报方式为PPT汇报并结合纸质证明材料,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各相关(酒庄)企业收到通知后,请将纸质材料于评审前送至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8月23日早上9点以后提交的资料取消评审资格。
联系人:谢岳 电话:0951-2075826
附件:1.《2024年银川市葡萄酒产业技术创新及社会化公共服务等项目评审工作方案》
2.《银川市葡萄酒产业技术创新及社会化公共服务等项目评审细则》
3.2024年银川市葡萄酒产业技术创新及社会化公共服务等项目评审报名表
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6日
附件1
2024年银川市葡萄酒产业技术创新及
社会化公共服务等项目评审工作方案
为持续推动银川市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对发展葡萄酒产业做出的指示精神,落实好自治区、银川市党委、政府关于葡萄酒产业创新发展的政策和部署,确保2024年银川市葡萄酒产业技术创新及社会化公共服务等项目评审公开、公平、规范、有序进行,根据《银川市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时间
2024年8月23日下午2点30
二、主办单位
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评审对象
银川市葡萄酒产区范围内发展技术创新、社会化公共服务等的酒庄、企业、社会团体等。
四、评审流程
(一)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
2024年银川市葡萄酒产业技术创新及社会化公共服务等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成员构成,由产区内葡萄酒产业方面的技术专家等3人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与项目无代理或兼职关系,如有相关关系需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参评项目报名
时间:2024 年 8 月 19 日— 8 月 22 日
通过银川市葡萄酒产业技术创新及社会化公共服务等项目初步筛选的酒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评审。银川市葡萄酒中心由专人负责报名事项,根据抽签先后顺序,安排汇报顺序。每个企业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专家委员会评审
由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根据酒庄(企业)的汇报内容,对照《银川市葡萄酒产业技术创新及社会化公共服务等项目评审细则》在《评审打分表》综合打分,并由专家组组长组织成员专家对评审项目提出评审意见,经所有专家一致同意后,确定评审结果。
(四)党组会审定
经专家评审后的结果,提交市葡萄酒中心党组会审定,党组会审核评审项目及每个项目的补贴标准。
(五)公示
经葡萄酒中心党组会审定的项目及补贴标准,在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补贴标准
根据2024年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财政资金预算情况及《银川市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和相关实施细则给予评审通过的项目资金补贴。
附件2
银川市葡萄酒产业技术创新及社会化公共服务
等项目评审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细化 2024 年银川市葡萄酒产业技术创新及社会化公共服务等项目评审流程,根据《银川市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和相关项目评审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一、申报项目范围
银川市葡萄酒产区范围内开展产业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产业链延长、社会化公共服务等项目的酒庄(企业)及社会团体均可参评,包括: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机械化、智慧化建设示范推广应用和葡萄酒酿造新工艺、新产品,葡萄籽皮深加工延伸项目等。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每年安排1次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请葡萄酒产业技术创新及社会化公共服务等项目等项目资金补贴的酒庄、企业或机构,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工商注册地、税务及统计关系在银川市范围内,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酒庄、企业或机构。
2.项目的实施对当地乡村振兴、移民、扶贫、产业发展、生态、社会、经济带来正向影响和带动。
3.项目符合区域产业发展规划
三、评审标准
项目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一)项目立项(5分)
酒庄(企业)能够提供自治区、银川市或者县(区)对该项目的立项或备案文件,得5分,不能提供的,得0分。
(二)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分析(10分)
项目背景及必要性分析全面、透彻得10分;项目背景及必要性分析较全面、较透彻得8分;项目背景及必要性分析一般得6分;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分析不全面、不透彻得4分;项目背景及必要性没有进行分析,得0分。
(三)项目创新性(30分)
项目有明显创新点,且可操性强,作用显著得30分;项目有明显创新点,可操性较强,作用较显著得25分;项目有创新点,可操性一般,作用一般得20分。
(四)项目投资规模(15分)
项目投资在100万(含100万)以上,有相关证明材料,得15分;项目投资在50万(含50万)-100万,有相关证明材料,得10分;项目投资在50万以下,有相关证明材料,得5分,项目有一定投资,无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分。
(五)项目效益及可推广性(40分)
项目实施后,具有明显的提质增效、降本减费等作用,可持续为产业带来较高经济效益,推广示范性强,社会效益明显提升,对产业高质量发展有较大的推动作用得40分;项目实施后,具有一定的提质增效、降本减工等作用,可持续为产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具有一定的推广示范性,社会效益有所提升,对产业高质量发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得35分;项目实施后,提质增效、降本减工等作用不明显,为产业带来经济效益持续性不佳,推广示范性一般,社会效益提升不明显,对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作用一般得30分。
四、补贴标准
根据项目创新性、投资、效益等情况,经专家评审后,按照项目评分由高到低对项目进行分类,评分80分以上为一类项目,评分70分-80分为二类项目,评分65分-70分为三类项目,结合年度资金预算,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