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账时的几句口角,竟升级为一场暴力殴打。近日,固原市隆德县一酒吧老板曹某在争执中抄起啤酒瓶砸向顾客赵某,最终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有期徒刑十个月的代价。
隆德县居民赵某与朋友去曹某经营的酒吧娱乐,在结账时,曹某与赵某发生口角。争执中,气愤的曹某捡起地上的空啤酒瓶击打了赵某肩膀右后侧,啤酒瓶被弹飞。随后,不解气的曹某又用拳头连续击打赵某头部,并将赵某拉倒在地,再次捡起空啤酒瓶对赵某持续击打,造成赵某头部、肩部多处受伤。
经司法鉴定,赵某因钝性外力作用致头皮血肿、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右肩胛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左前臂划伤,损伤程度为轻微伤。事发后,曹某被依法逮捕,后经审判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隆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遇到琐事发生争执时,请务必保持冷静,三思而后行。用暴力解决问题,不仅会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还会让自己承担法律责任。”该检察官提醒。(宁夏日报记者 杨超)